海关总署: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斯牛肉(含可食用牛副产品)进口

时间:2024-12-25 02:38:44 来源:时讯视界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5月30日消息,海关海关总署5月28日发布公告,总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用牛九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关于中国从俄罗斯输入牛肉的符合副产检验检疫和卫生要求的规定,即日起,相关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俄罗俄罗斯牛肉(含可食用牛副产品)进口。

  允许进口的斯牛牛肉是指30月龄以下牛的冷冻或冰鲜的剔骨或带骨骨骼肌(包括附着的脂肪)。允许进口的肉含可食用牛副产品包括:冷冻牛筋(包括牛蹄筋、板筋等,可食口九游30月龄以下);冷冻牛横膈膜(30月龄以下);冷冻牛蹄(去匣)(30月龄以下);冷冻牛鞭(30月龄以下);冷冻牛心管(30月龄以下);冷冻牛软骨(30月龄以下);冷冻牛胃(30月龄以下);冷冻未炼制的品进体脂肪(30月龄以下)。

  南方网、海关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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